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门诊及住院均可实现异地医保实时结算服务,为方便您报销顺利,我们总结了一些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一. 办理备案 01 我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吗? 以下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02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您需要首先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具体可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开通网上异地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各地医保部门等渠道申请备案。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登录后点击“异地备案”进行操作。 ![]() 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后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 您可以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查询备案结果,或者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线上查询。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提交备案材料后,点击“查看备案记录”或点击“备案记录”,均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状态。 提示:根据备案方式要求不同,审核时间不同: “自助开通”备案提交后无需审核即可查看备案结果; “快速备案”备案提交后,需要等待审核,预计2-3个工作日。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点击异地备案——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搜索某医院名称,如“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即显示异地就医住院、门诊、门诊慢特病的开通情况。 ![]() 目前,我院已开通普通门诊、急诊、住院异地就医实时结算,暂未开通急诊留观、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异地就医实时结算。03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医疗机构编码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医疗机构编码为H11010202321。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查询服务”中点击“定点医疗机构”,搜索医院名称即可查询。 ![]() “国家医保电子凭证”与实体社保卡一样,也可用于异地就医结算报销。 如果您未随身携带社保卡,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或经由国家医保局授权认证的第三方渠道,如支付宝、微信等,搜索“国家医保电子凭证”并申领。 老人、儿童等不便使用智能手机激活“国家医保电子凭证”者,可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由亲属通过添加亲情账户的方式代为领取“国家医保电子凭证”。02 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异地医保报销,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即按照北京市医保报销的规定,执行北京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具体报销比例、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由参保地决定。如果您对此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03 使用异地医保卡,如何在我院门诊就诊? 如果您享受异地就医门诊实时结算报销: ![]() 首次在我院就诊的患者,可通过“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微信服务号,或“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支付宝生活号,创建我院电子就诊卡进行首次挂号。挂号后,请于就诊当日前,提前到院,须持已备案的“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先到门诊人工收费窗口激活、医保换号,方可进行医事服务费报销,再行就诊,就诊后的处方费用,也须到人工收费窗口进行实时结算缴费。 第一次就诊在人工窗口进行医保卡激活后,可将异地备案的社保卡号,绑定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微信服务号,或“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支付宝生活号,以便第二次直接使用所绑定的异地备案社保卡号进行预约挂号。 每次取号、缴费时,均须在人工收费窗口进行医事服务费报销和处方费用实时结算缴费。(详见“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公众号-门诊挂号-挂号须知)。 微信操作流程:使用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服务号”➨为您服务➨就诊卡管理➨添加就诊卡➨输入就诊人信息➨完成建卡;就医➨门诊挂号➨选择拟就诊科室➨选择拟就诊日期➨选择医师➨选择号别➨缴费➨预约成功。 支付宝操作流程为: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服务号”➨就诊卡管理➨添加就诊卡➨输入就诊人信息➨完成建卡;挂号缴费➨选择拟就诊科室➨选择拟就诊日期➨选择医师➨选择号别➨缴费➨预约成功。 异地医保患者请务必在人工收费窗口取号和缴费。 急诊留观属于急诊范围,按照北京市财务规定出具门急诊发票,无法提供住院发票。相关报销问题,请您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门诊直接结算系统建设等工作在不断完善和优化中,就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无法直接结算的情况。如无法完成直接结算,我们会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如仍无法解决,请您及时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确定本次就医费用是否可以按原有报销渠道手工报销。 手工报销所需材料请以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要求为准。 门诊病历、诊断证明:门诊电子病历由医生书写,就诊结束后可向医生要求打印。就诊结束后,可向医生要求开取仅供异地医保报销用“诊断证明”,持该证明到一层大厅中间的门诊服务台盖章。 药品底方:就诊结束时可请医生打印底方。可以在相关楼层三代自助机(可打印药品底方标识)进行打印,也可在一层东侧14号人工窗口打印。 04 使用异地医保卡,办理住院时如何使用? 办理住院登记时,请您务必主动出示已备案的“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入院方可进行医保直接结算。 如办理住院手续时,未能提供已备案的“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或尚未备案、或社保联网失败,请您及时提供有效备案社保卡,或联系参保地及时处理联网失败问题,并于在院期间,24小时之内将“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交至住院处再次尝试住院医保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的,请与参保地联系,是否可全额结算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具体报销政策请咨询您的参保地。 您在已异地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使用已备案的“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进行住院登记,出院时原则上应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将根据您所在参保地系统计算反馈的结果与您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您因故需全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时,应事先告知您所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咨询具体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相关政策事宜。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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